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0]20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0-12-12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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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适应办公自动化建设的需要,提高税务档案管理水平,经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试点,根据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发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7项档案工作行业标准的通知》(档发[2000]12号),总局决定,2001年全国税务机关全面试行新的归档文件整理办法。现将《全国税务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配合此办法试行,总局开发了税务档案管理软件,可于2001年2月后在税务系统广域网上下载使用。望各单位将此办法试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向总局办公厅反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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