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2]239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2-10
实施时间: 2012-12-1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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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卫生局:
  为了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有效防治虚假医疗票据,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安徽省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医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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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财综〔2012〕2394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