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发[2012]7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10-19
实施时间: 2012-10-1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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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经办程序,根据《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48号),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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