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2]83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10
实施时间: 2012-12-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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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2〕1386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的工本费收入,仍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票据式样的通知》(粤国税发〔2005〕2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各地及时做好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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