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推行电子申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函[2012]359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2-14
实施时间: 2012-12-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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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申报效率,缩短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报时间,我局决定自2012年12月申报期起,对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推行电子申报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申报方式有网上申报和介质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免费使用电子申报软件。纳税人需要技术服务的,可自行选择技术服务单位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单位按合同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二、我局本次已统一为纳税人开通电子申报方式,并在深圳国税局网站 “我的办税大厅”向纳税人发放电子申报注册码,纳税人不需要再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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