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2001]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1-1-22
实施时间: 2001-1-22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56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1999〕7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呼和浩特地区的中直、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中直企业自治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