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财政部门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2]8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2-11
实施时间: 2012-12-11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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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各商业银行,各小额贷款公司: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代理记账行业加快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财会[2012]84号),提高小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信水平,切实缓解广大小微企业的“担保难、融资难”问题,市财政局制订了《关于本市财政部门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本市财政部门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的办法
  小微企业是上海“创新驱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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