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填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2012]10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2-6
实施时间: 2012-12-6
法规类型: 财务快报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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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地方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和担保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填报事项的通知》(财金〔2012〕14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各区县财政部门和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应于每季后10日内(第三季度国庆节后顺延3天),通过市财政局局域网,向市财政局报送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及分析等有关资料。
  二、各编报企业应按照区县财政部门和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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