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会[2012]932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29
实施时间: 2012-11-29
法规类型: 地方性文件 地方性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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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各有关单位: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我市财政、税务、证监、银监、保监、国资等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新准则在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的平稳过渡和有效执行。2011年10月18日,《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发布后,全市各级财政、税务、中小企业、银监、工商等部门通过制定方案、召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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