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0-12-29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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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 例》和《失业保险条 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以及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2001年1月1日起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待条 件成熟后再逐步移交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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