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财政局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2-4
实施时间: 2012-12-4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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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统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和减免程序,根据《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1.遭受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按规定缴纳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给予免征当年度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照顾。
  2.上年度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金20%以上,且累计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金50%以上的严重亏损企业给予减征30%-50%的照顾。
  3.当年新办单位暂不征收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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