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函[2012]28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19
实施时间: 2012-11-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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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我省从2012年12月1日起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确保今年改征增值税的准确核算,现根据总局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和税收月快报的编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时间
  根据总局要求,确定实施“营改增”试点地区,从实施试点的次月起开始编制上报有关税收会计统计月报表和税收月快报。
  我省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试点,故2013年1月编报12月份税收会计统计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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