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预[2012]15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11-26
实施时间: 2012-11-2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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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促进革命老区社会事业和谐发展,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对革命老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财政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2]293号),我厅修订了《福建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革命老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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