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令2003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03-7-3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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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联合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废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批复》(国函〔2003〕57号)规定,自《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原国务院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国发〔1985〕94号)同时废止。
  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凯
  水利部部长 汪恕诚
  二○○三年七月三日
  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水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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