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试行阶梯气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商[2012]15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1-15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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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长沙、株洲、湘潭市物价局:
  为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天然气利用政策》(发改能源〔2007〕2155号)、《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湘价商〔2011〕116号)等文件规定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结合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试行阶梯气价听证会情况,决定对长、株、潭三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试行阶梯气价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行阶梯式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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