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增值税税控系统若干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函[2012]28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16
实施时间: 2012-11-1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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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了保证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展开,省局就试点期间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以下简称货运税控系统)(以下两系统简称增值税税控系统)提出如下管理意见,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税控专用设备计划上报、发放
  (一)税务端专用设备
  此次试点,税务端货运代开票系统税控专用设备和需增加的增值税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税控专用设备由省局统一确定、购买并分配,各地在规定时间内到省局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设备费用由省局统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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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doc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doc    
浙江省货运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名单.doc    
浙江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