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纳税人填开机打普通发票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30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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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营改增”纳税人在领购发票后,需在2012年12月1日零时后,在客户端软件中做以下操作,才能正常下载涉及“营改增”的发票版面信息进行发票填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1、请先确认机打普通发票开票系统(离线单机版)的软件版本号。登陆开票系统,点击菜单“系统管理”——“关于”(见图1),核实版本信息V1.10,如果版本信息不符,请先进行系统升级。


  图1
  2、核实版本无误后,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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