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发[2012]15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8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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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加强税务机关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省局制定了《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国税机关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用发票)的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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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