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我省2012年第一批至第九批软件产品落实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2]77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21
实施时间: 2012-1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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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我省2012年第一批至第九批软件产品落实税收政策的函》(粤经信软信函〔2012〕363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各级国税机关在办理软件产品税收减免手续时,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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