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价服[2012]62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1-21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22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出租汽车公司、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2年12月1日起,对福州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客运出租车运价
  1、起步价:由现行3公里8元调整为3公里10元。同时取消现行每趟次2元的燃油附加费。
  2、车公里租价:由现行每车公里1.50元调整为2元。
  3、停车和低速等候费:停车等候或车速每小时低于12公里时,每5分钟按1公里租价,即2元收取。
  4、空驶费:起收空驶费的里程由5公里调整为8公里,单程载客超过8公里后,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