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晋价服字[2012]65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20
实施时间: 2012-3-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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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你中心《关于数字证书服务收费标准延期的请示》(晋数发[2011]003号)收悉。依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中心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重申并批复如下:
  一、你中心为用户提供数字认证及相关服务,应遵循用户自愿的原则,不能依托行政部门,强行服务强制收费。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严格按照规定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不得少服务多收费,或不服务只收费。
  二、收费标准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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