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企业自备铁路货车收费的批复
发文文号: 晋价服字[2012]88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4-5
实施时间: 2012-4-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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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太原铁路局:
  你局《关于申请继续执行企业自备铁路货车收费标准的函》(太铁运函[2011]10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出台的规范企业自备铁路货车收费的政策,有效维护了企业自备车相关各方利益,各方反映良好,鉴于执行时限已到,同意将我局《关于规范企业自备铁路货车收费的通知》(晋价服字[2006]77号)的执行时限适当延长。
  二、延长后的执行期为一年。
  三、本批复从2012年4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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