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2010年至2011年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2
实施时间: 2012-11-2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1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青国税发[2004]3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纳税信用等级每两年评定一次。市国税局、地税局拟在全市组织2010年至2011年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