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11-26
实施时间: 2012-11-2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8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中小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补充申报
  (一)2012年5月份获得批复的项目计划如果无法在本年度内完成,请各项目单位2012年12月15日前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交书面项目计划终止申请。(见附件1)(传真:65250518,电子邮箱:ljh@bjcoc.gov.cn)
  (二)未列入2012年度项目计划但已经在本年度......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项目计划终止申请.doc    
附、负责受理资金拨付申请资料的区县商务部门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