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价费字[2012]239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10
实施时间: 2012-8-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42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人社厅,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晋财综[2012]3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部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247号)执行,即: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