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会字[2012]225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2-11-20
实施时间: 2012-11-20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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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社保(保险)组合产品、联接基金等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引导社保基金等特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型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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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场基金净申购额度报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