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购[2012]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7-3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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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财政局:
  为明确2013年度政府采购范围,编制好2013年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采购人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现将2013年度我市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必须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二、各单位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鼓励使用地产优质产品。
  三、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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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3年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