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提高归侨离退休职工生活补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行[2012]1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3-22
实施时间: 2012-3-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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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保障我市归侨侨眷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经研究,现就调整我市归侨离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发放对象
  1969年12月31日前(含建国前)回国定居并在市直、各区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参加工作的归侨离退休职工(不含退职)。
  二、补贴标准
  从原每人每月6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00元。
  三、经费开支渠道
  1、经费来源。补贴发放所需经费,市、区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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