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资[2012]2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9-10
实施时间: 2012-9-1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6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财政局: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机组成部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对于有效保障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能需要,提高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规性,降低事业运行成本,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有关情况,规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我市根据《财政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