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税[2012]19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10-18
实施时间: 2012-10-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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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火炬管委会计财局、象屿管委会计财局,各相关单位:
  为了平稳有序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税制改革原则和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11月1日起,在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程中,对于因新旧税制转换产生税负升高的试点企业,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后,按规定逐月填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动情况表》(有关表格格式和填报要求另行通知)且显示税负升高的试点企业。
  税负升高是指按照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流转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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