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综[2012]4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6-25
实施时间: 2012-6-25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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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沿海各港口管理局:
  现将《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2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从2012年7月1日起,港口建设费中20%的地方分成部分改为按照港口管理机构财务隶属关系缴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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