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比例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财综[2012]5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7-24
实施时间: 2012-7-24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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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费上缴各级国库比例的函》(闽卫财函[2012]507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79号)的有关规定及近几年来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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