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10-23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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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安徽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省监管局
  2012年10月23日
  安徽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机动车车船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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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被修改: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修改《安徽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公告023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21-5-18
实施时间:202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