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地区间援助资金会计核算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2]15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2-11-7
实施时间: 2012-11-7
失效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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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地区间援助资金预算管理需要,规范地区间援助资金会计核算,现就《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增设相关会计科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收入类增设“地区间援助收入”会计科目
  “地区间援助收入”科目编码为413。
  本科目核算受援方政府财政部门收到援助方政府财政部门转来的可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收入。
  收到援助方政府财政部门转来的资金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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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库[2015]19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5-10-10
实施时间:2016-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