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设立税务登记和首次领购普通发票申请“免填单”服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征[2010]151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5
实施时间: 2010-1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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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纳税服务,创新业务受理方式,实现办税服务便捷高效的目标。经研究决定,从12月1日起在全系统办税服务厅对设立税务登记和首次领购普通发票申请业务推行“免填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填单”服务范围和操作流程
  “免填单”服务即对于部分涉税事项,纳税人可以不填写申请表格,直接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依托征管信息系统,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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