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12]236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0-24
实施时间: 2012-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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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甬国税发[2012]133号)精神,为确保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2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现代服务业试点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提供货物运输服务试点一般纳税人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
  二、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设备包括通用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和专用设备(税控盘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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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