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管[2012]2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1-15
实施时间: 2012-11-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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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206号)和当前进口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动的情况,为保持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基本衔接,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的零售价格。具体如下:
  一、车用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由现行每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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