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厦人社[2012]18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15
实施时间: 2012-8-1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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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工作,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根据《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厦府〔2010〕252号文,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对象及条件
  (一)《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的“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所称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是指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来员工养老保险,下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等,但不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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