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公布2012年第一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2]69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0-31
实施时间: 2012-10-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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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第一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名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2〕3095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各级国税机关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手续。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2年第一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2〕30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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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2年第一批广东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