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提高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价管[2012]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7
实施时间: 2012-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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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发局)、物价局,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天津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提高成品油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成品油价格
  (一)90号汽油(II)(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9035元调整为9335元,提高30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8185元调整为8485元,提高30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上调(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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