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行政许可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工商法字[2012]1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3-23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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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工商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市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行政许可规定(试行)》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行政许可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行政许可撤销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撤销行政许可是指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取消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的行为。
  法律、法规、规章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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