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人社发[2012]106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3-16
实施时间: 2012-3-16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30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9〕62号)、《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甬政发〔2009〕91号)和《关于加快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甬政发〔2011〕105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标准,具体如下:
  一、调整市辖各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待遇标准
  1. 市辖各区(含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