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实验学校继续收取中小学外国学生学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辽财非函[2012]16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15
实施时间: 2012-8-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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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辽宁省实验学校继续实行外国学生学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辽教函〔2011〕47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和《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4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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