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若干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00-9-29
实施时间: 2000-1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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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00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有关养老、失业保险的规定,现就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若干事项作如下决定:
  一、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国家现行的退休制度,暂停执行《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的退休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再执行《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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