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府[2012]56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9-12
实施时间: 2012-9-12
法规类型: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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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8月6日五届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2日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险需求,全面推进我省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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