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制定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12]3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1-1
实施时间: 2012-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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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参照国内标杆城市先进做法,并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决定将部分竞争不充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纳入政府定价。现就有关服务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具体收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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