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闽建[2012]1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10-24
实施时间: 2012-11-1
法规类型: 国土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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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征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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