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1-5
实施时间: 2012-11-1
失效时间: 2013-7-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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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3号,以下简称“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43号”),结合我省征管实际,现就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12年1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省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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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8-12
实施时间:20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