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年终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30
实施时间: 2012-1-30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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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定海、普陀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分局,各有关缴费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社会保险费年终结算工作,顺利对接《税友龙版》上线,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结算对象
  2011年度社保费年终结算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已办理缴费登记、应实行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的缴费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不实行年终结算的对象和征收品目与上年度一致。
  二、结算所属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鉴于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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