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15
实施时间: 2012-8-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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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
  多年来,全省价格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整顿教育收费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现就继续加强我省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力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省政府《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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